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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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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四 指認現場是落實罪刑必須的步驟


  “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傷害他們……”
  “你讓我做的事,我都照做……”
  “包括把我的命拿去……”
  地點,又回到了那間屋子里。
  “他”看著地上哭泣求饒的男子,心中一股莫名的舒爽。
  “他”終于讓這個沾染罪惡的人,懺悔自己的罪行了。
  只是,除了愉悅感之外。
  為何還有一種解釋不清的排斥感?
  右手里的沉重,讓“他”抬手去看,就看到了手里攥著的一把碩長的刀。
  “他”嚇了一跳,本能想將刀子丟棄,可那把刀就像是黏在了手心里一樣,怎么都甩不脫。
  “你想抗拒自己的命運嗎?”
  “這個人犯了莫大的罪刑。”
  “至少是四起殺人罪……”
  “他罪有應得,本該受到懲罰。”
  “你是正義的,你的行為,是被允許的。”
  “因為,你是‘罰罪者’。”
  “你是‘罰罪者’……”
  “‘罰罪者’……”
  “‘罰罪者’……”
  三個字如同魔音,在房間里不斷回蕩。
  慌張下的“他”環顧四望。
  空間里,忽然出現許許多多的鏡子。
  每面鏡子里,都是另一個他。
  那些他手持匕首,紛紛用同樣的口型重復那三個字。
  “罰罪者……”
  “罰罪者……”
  “罰罪者……”
  啊——
  “他”一聲長長的尖叫,終于崩潰了。
  那些鏡子連同其內的影像,應聲破碎……
  方樂猛然坐起。
  四周空間昏暗,隱約看得見對面空無一物的墻壁。
  身底下是干硬的床鋪。
  他的意識,回歸了現實。
  渾身濕透,心跳的加速一時不能平靜。
  他無疑,又做噩夢了,同樣元素的噩夢。
  他為何會做這種噩夢?
  “罰罪者”是什么?
  “至少四起殺人罪”,又是指的誰?
  跪地求饒的,又是誰?
  難道,是——
  聯想到了什么,方樂猛地色變。
  不行。
  他必須主動出擊了,不能被動等待,別的人找尋到答案……
  ——
  一大早的,留置室外,方樂如愿見到了曲卿。
  “曲隊,我想隨你們,到案發現場。”
  曲卿一怔,略警惕,問:“你想做什么?”
  方樂眼神迫切,說:“我想知道,第二樁案子,就是余承海被殺的案子,到底怎么回事。”
  “我想返回現場看看。”
  “返回現場?”
  “對,你們不是會讓犯罪嫌疑人返回現場,指認犯罪過程嗎?如果真的是我殺了人,我可能會記憶起來殺人經過呢。”方樂盡量讓自己姿態坦誠。
  曲卿想了想,覺得這的確是早晚會走的程序,就點了頭,說:“我去申請手續……”
  ——
  這一次,方樂沒有得到任何優待。
  一出留置室,他就是雙手被拷著的形態了。
  出分局,上吉普車,都是如此。
  一路的押解過程中,也沒有任何一個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和他說話。
  終于,來到了案發區域。
  案發過去已經一兩天,大規模的圍觀現象當然是沒有了。
  但鑒于封鎖線還在,所以一旦有警車抵達,還是會有附近群眾觀看,指指點點。
  方樂下車之前,陪著押解的曲卿往他雙手上套了一層布。
  方樂略略感激。
  在這個大白天,站在案發的那間屋子外,方樂隱約覺察到一種熟悉感。
  當然,這種熟悉,是不是源于曲卿在之前審訊過程中給他提供了屋子的外觀照片,就不好確定了。
  看守現場的派出所民警將房間門打開了。
  之前發現的那把鑰匙,被證實就是這道門的鑰匙,而且沒有被配過的痕跡。
  可惜的是,由于被浸泡在過血液里,一些鑒定方面的微檢測,已經沒有辦法進行了。
  不然可能從鑰匙上發現某些有用情報呢。
  一進入門內,方樂就被兩臺一前一側,高高的東西給遮擋住了視線,像是兩臺單面書架柜的背面。
  “這是怎么回事?”
  他不由發問。
  此刻,唯一陪著他進來的,只有曲卿和大何小韓三人。
  曲卿解釋:“門后側這臺書架,在門被打開時就緊貼在門的內側,開了門鎖后,才被推開到了一邊。”
  原來是這樣。
  方樂低頭看看幾本散亂的書籍。
  這幾本書,大概就是書架被推動過程中,掉落下來的了。
  然后,他繞過了橫亙在前面的第二臺過人高的書架,環顧四周。
  窗戶那里雙頁的玻璃窗內部上著鎖,往外看是鐵柵欄,不可出入。
  由于是大單間,也沒有其他可藏匿處或者是內外通道了。
  原來所謂的密室,就是這個意思啊。
  方樂看向了這第二個書架的正面。
  地面上有一大灘血跡,血跡處,散落著一些書籍。
  有的書籍上,沾染著明顯的血跡,有的則還算干凈。
  顯然這些書從書架上掉落的時間不同。
  一些是血跡還未干涸的時候掉落的,一些則是血跡干了以后才掉下的。
  這書架肯定不會原本就是在現在這個方位處的,沒有人會將書架放在房屋中間距離門不很遠的地方,因為這會遮擋屋子主人看到門那里的情況,這不符合一般人尋求安全的心理。
  而血跡正前方,還有一張方形桌子,以及一把被拉開到了一旁的椅子,桌面上還有另外一些書籍。
  方樂忍不住問:“曲隊,死在這間房子里的人,真的是余承海嗎?他當夜為什么會進來這種房間啊?”
  雖然那晚他跟蹤了余承海,但是身處于這房子內,還是覺得整體破舊,和余承海的身份毫無關聯感。
  除非是被外人綁架進來的。
  曲卿負責任地解釋:“這是余承海原名字為余波的時候,父母遺留給他的一間舊屋,他偶爾會來這里一趟,大概是憶苦思甜之類這一片兒原是城中村,余氏建設當初參與了承建工程,余承海就借機將這屋子保留了下來。”
  那可就太諷刺了,本地最大房地產商,同時也是本市最大釘子戶。
  方樂看著那臺書架,那灘血跡。
  血跡中央,有一部分在干涸以后,被帶走了。
  顯然,那里也是尸體曾經坐倒在的地方。
  方樂回憶著曲卿給他展示過的死亡照,在腦海里模擬還原一具無頭尸體背靠著書架正面,坐倒在那里的場面。
  毫無聯想感。
  那么,就還原死者死亡之前的場面好了。
  看地面上的血,有兩類。
  一類是死者脖子被割走后,直著上本身,由脖頸切面的血管處流溢出的血,先流經身體,再到了地面。
  一類,則像是脖子被切割下來的當時,橫向噴濺到地上的血液。
  也就是說,死者生前,是被按著脖子在地面上,才切下了腦袋的?
  方樂好奇問:“曲隊,從傷口,也就是脖子的切割面那里,得不到關于行兇者的線索嗎?”
  譬如一些破案片里,查分尸案時警方總會說兇手分尸手法熟練,是醫生屠夫剃頭匠什么的。
  曲卿遲疑了下,覺得這點也沒什么好隱瞞的,就解釋:“從切口面,反映出行兇者手法熟練,而且,對人體骨骼構造有一定的熟悉和了解。”
  “切割脖頸,需要找尋到后脖頸頸椎骨之間的骨頭關節,否則一把普通重量的匕首,是無法順利將人的整個腦袋切割下來的。”
  切割脖頸,需要尋找到后脖頸上的骨頭關節……
  方樂手抖了抖。
  想象著那種行兇畫面,他毛骨悚然。
  “曲隊,現場沒有別的發現了嗎?”
  單看這個現場,沒法有效確認兇手的訊息啊。
  小韓快嘴說:“兇手還把一封認罪書裝在了一個信封里,又夾到一本書里,放在了死者腿上,可后面——”
  接收到曲卿和大何兩人凌厲的視線,他忙捂住了自己嘴巴。
  有死者的“遺書?”
  方樂也聯想了起來,之前審訊的時候,曲卿的確提到過一句認罪書,可是他那時候難于接受自己殺人的指控,所以也沒聽進心里去。
  他一時之間迫切無比,緊急詢問:“曲隊,那認罪書上找不到線索嗎?”
  這個也沒必要瞞著,所以曲卿照實回答:“信紙信封上,沒有留下任何死者之外的人的指紋,字跡證實是余承海本人的,信被夾在了一本佛學相關的書里,現場被發現時,那本書掉落在了尸體臨近的血泊里,但我懷疑原先是放在死者腿上的,因為那樣才更容易被發現現場的人看到,從而找尋到那封信,這也符合兇手宣教的心理。”
  “那……我能看看,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那封信的內容嗎?”
  方樂看著曲卿,眼神迫切。
  他必須完整地知曉現場的所有訊息,不然這一趟就白來了。
  他不是來指認現場的,因為自己根本不會是兇手,利用這個機會,發掘出案件核心訊息,才是要義。
  曲卿想了想,側頭吩咐:“小飛,把內容念給他聽。”
  “哦,好的,師姐。”
  小韓清了清嗓子,開始一段段念述。
  “我是余承海,這是我的認罪書。”
  “是我親自殺害了秦義仲律師。”
  “我恨他……”
  一段又一段。
  方樂愣愣地傾聽著這些話。
  驀然,腦海里一次又一次閃現出某些畫面,仿佛被激活了某些記憶。
  他的身體,仿佛受了什么刺激,輕微哆嗦。
  他的面部,也微微抽動,眼神恐懼而惶惑。
  他終于,聯想起了關于現場的一些關鍵場景。
  他最不愿意聯想起來,最不愿意去接受的場景。
  猛地,方樂身體彎曲了下去,接著,就往側面一倒,砰一下摔在了地上。
  事發太突然了,曲卿怔了下才反應過來,下一刻就跑上前,攬抱起了方樂上半身,焦急呼喊:
  “方樂,方樂,你怎么了?”
  方樂雙目緊閉,面部扭曲著,顯然是暈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