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紫氣東來千萬里

首頁

第16章 丁典與《神照經》

  問:兩點之間什么最短?

  答:兩點之間線段最短。

  你的目的是什么?你的企圖是什么?你的目標是什么?

  吳明心里一直清楚地很,他要搞到《神照經》,他要獻祭了丁典。

  為此,勝諦之流的人物他也不放在眼中,因為這些人還不值得他動用自己那寶貴的獻祭“名額”。

  吳明本就不承認自己是個好人。

  做過再多慈善,做過再多善事,那也不代表他是一個好人。

  更何況,他的“憐憫”,他的“善心”,要給也是給他世界上可憐的人們。

  異世界,還是算了。

  他不會自認圣母,不會自認善良,沒辦法,從獻祭寶馬開始,他就已然狠下了心腸。

  從來到這個世界,對江湖有些了解后,他就開始把丁典視作他的必得“獵物”。

  你看這面,它又長又寬,就像這個“他”,他又“肥”又“軟”。

  大肥肉!

  軟柿子!

  還有比這更好的獵物嗎?

  狼行千里吃肉,他從來都是一個狼崽子。

  以荊州城為原點,以荊州城為核心,他花費了好些日子用來“調查取證”、“搜集情報”。

  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狄云還沒入獄,只是丁典在荊州大牢許久了。

  時間線就這在擺著。

  狄云,一個良民,不說也罷。

  至于他何時入獄,在吳明看來,隨時都有可能,這種性子的人,典型的古代中國農民。

  而一個中國農民最容易經歷不平事,沒辦法,官方說法:

  官僚階級和地主階級的雙重大山壓迫。

  原著中狄云入獄不就是因為得罪了地主萬震山,然后地主與官僚相互勾結,將其打入大牢嗎。

  又是一個搶占師妹的老掉牙故事。

  所以,關注狄云的情況,沒太大必要,這人......

  再有主角氣運加持,只要不改順民本質,天哪,不能再說了,怎么想狄云都會被玩壞的。

  吳明的目標雖是丁典,可在“搞”丁典前,必須排除其他干擾。

  這里最大的干擾是誰呢?

  昔日幫會龍頭,今朝荊州知府。

  說的就是荊州知府凌退思,此人便是昨日龍沙幫的大龍頭。

  想當初,龍沙幫的人招惹到了血刀老祖,被血刀老祖那是一通好殺,將偌大的龍沙幫殺的七零八落。

  樹倒猢猻散,一個幫派的消失只在眨眼間。

  這凌退思從此之后就是隱姓埋名,不敢稍露蹤跡。

  以上自然是從原著中得到的“情報”,但對一方真實的世界,吳明不敢全遵從原著。

  調查取證很有必要。

  先不說記憶力問題,將原著里任何一個細節都記清楚本就是一件超難的事情。

  即便記清楚了,你知道這方世界是原著世界還是某劇版世界,還是某同人世界,亦或是某魔改世界?

  你能確定嗎?

  萬一凌退思是個大BOSS怎么辦?丁典黑化怎么辦?狄云龍傲天又怎么辦?血刀老祖是好人怎么辦?······

  當然,有些事不能多想。

  多想就變成了傻子,純粹是自己嚇自己。

  這些日子里,吳明通過各種消息渠道,市面上流傳的普通信息大致搜尋了一番,你像凌退思的隱藏身份,當下是不可能查到的,如果在情報機構里能得到凌退思的真實身份,吳明反而需要更加小心了。

  但還好,荊州知府是凌退思,進士出身,有一個女兒,明面上的情報就給了吳明很多信息了。

  其他的,自己分析琢磨就好了。

  說到底,他要做的事情可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

  做到“水波不興”的地步,滿足幾個條件的話,不是很難。

  這凌退思當上了知府之后,為了得到丁典的連城訣,為了荊州的大寶藏,先是假意將女兒許配給丁典,繼而暗中布下毒計陷阱,將丁典毒倒后擒入獄牢,嚴刑拷問,只是一無所獲罷了。

  而凌霜華明其對丁典的真情,自毀容貌,絕其父相逼之念,發誓與丁典永不相見,每日以一盆菊花放于窗臺,與獄中丁典進行無聲的交流,演繹一場矢志不渝的愛情。

  一言以蔽之:虐戀。

  這是丁典與凌霜華的故事,但吳明對這種情啊、愛啊之類的事情不太敢興趣。

  很正常,他對所謂的梁武帝寶藏照樣不感興趣,再多的財富對他也只是浮云,畢竟過上一段日子就返程了,寶藏于他有何用?

  他只對掌握《神照經》的丁典感興趣,對武功秘籍感興趣。

  此刻的時間點還沒到狄云入獄階段,那狄云入獄之后,才開始波瀾壯闊、驚心動魄的主角開掛之旅。

  什么結識丁典,得傳神照經,之后丁典身死,他倒得以逃亡,隨后毒死寶象,學得血刀經,再后遇到血刀老祖和水笙······

  那都是未來了。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如今,吳明來了,未來想必會發生很多變化。

  因為,他要搶了狄云的“機緣”。

  怎么搶?

  有一點可以肯定。

  他肯定不會按照狄云的路子來。

  吳明才沒興趣“苦肉計”,演都不會演。

  對丁典此人,吳明隱隱間還是有些敬佩的。

  這種敬佩,是帶點諷刺的敬佩,是那種“他能做到,我做不到”的敬佩。

  身懷神功,手有力量,仍然“窩囊”的一批。

  吳明對其印象不壞,而且接下來要對其做些不可描述之事,心中隱含愧疚之意。

  不說重話了。

  換個好點的說法。

  譬如說——

  這就是羈絆啊!

  “羈絆”這詞好,對任何人來說,羈絆可以是愛情,可以是親情,可以是道義,可以是準則,可以是道德,可以是公義,可以是責任,可以是承諾,可以是······

  對丁典而言,這羈絆自然就是愛情。

  為了所愛之人,心愛女人的父親這般“搞”他,他還得保護她爹的命。

  “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為......因為如果凌退思給人殺了,霜華一個人孤苦伶仃,這世上再也沒有依靠......”

  吳明還能說什么?

  說丁典傻子?

  這般人物,或許他看不上這種做法,但不妨礙他的敬佩之情。

  因為——

  他做不到!

  這種事情,他一點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