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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婆娘有點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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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 單于


  習到官,誘諭招納,皆禮召其豪右,稍稍薦舉,使詣幕府。
  豪右已盡,乃次發諸丁強,以為義從;又因大軍出征,分請以為勇力。
  吏民已去之后,稍移其家,前后送鄴,凡數萬口;其不從命者,興兵致討,斬首千數,降附者萬計。
  單于恭順,名王稽顙,部曲服事供職,同于編戶。
  邊境肅清,百姓布野,勤勸農桑,令行禁止,貢達名士,咸顯于世。
  梁習對并州境內匈奴各階層的統治是:首先推薦其豪右到中央任職,以防止他們在原地興風作浪;次即征發強壯男丁,以為“義從”;對一般匈奴部眾,則趁中央大軍出征,分清以為“勇力”。
  這樣,既可為國家補充精勇軍隊,同時也給匈奴部眾開辟建立軍功的機會。
  等豪右和丁強皆已離境,然后把他們的家屬遷往鄴城,充作質任。
  至于不服從調遣和政令的,則予以鎮壓。
  對于州界名士,皆量才錄用,或貢達朝廷。
  這樣,匈奴上下皆服從供職,同于編戶。
  至于曹操及其后統治者對移入內地匈奴人的措施,史書有以下記述。
  《通鑒》卷67建安二十一年載:
  南匈奴久居塞內,與編戶大同,而不輸貢賦,議者恐其戶口滋蔓,浸難禁制,宜豫為之防。
  秋七月,南單于入朝于魏,魏王操因留之于鄴,使右賢王去卑監其國。
  單于歲給綿、絹、錢、谷,如列侯。
  子孫傳襲其號。
  分其眾為五部,各立其貴人為帥,選漢人為司馬,以監督之。
  《晉書》卷97《北狄·匈奴傳》亦言:
  后漢末,天下騷動,群臣竟言,胡人猥多,懼必為寇,宜先為其防。
  建安中,魏武帝始分其眾為五部,部立其中貴者為帥,選漢人為司馬,以監督之。
  魏末,復改帥為都尉。
  其左部都尉所統可萬余落,居于太原故茲氏縣(今山西汾陽縣);右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祁縣(今山西祁縣東南);南部都尉可三千余落,居蒲子縣(今山西縣);北部都尉可四千余落,居新興縣(今山西忻縣)!中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大陵縣(今山西文水東北)。
  《晉書》卷56《江統傳》言:
  建安中,(曹操)又使右賢王去卑誘質呼廚泉,聽其部落散居六郡,咸熙之際(2年),以一部(指左部)太強,分為三率(同帥),泰始之初(265年或稍后),又增為四。
  由上可知,隨著匈奴部眾居地的擴充和人口繁殖,魏晉統治者對匈奴的控制也日愈嚴密。
  曹操時的政策是:
  (1)留單于呼廚泉于鄴,以防其惑眾生事;(2)令比較順附的右賢王去卑代行國事:(3)分匈奴之眾為五部,以削其勢;(4)令漢人為各部司馬,以收匈奴貴族之權。
  這種分而治之的政策,當中樞尚能控制大局時,固無問題,但如遇政治敗壞或內亂迭起時,就會失去控制,甚至遭到傾覆之禍。
  當時有識之士,早已預見及此。
  《三國志》卷28《鄧艾傳》載:
  是時,并州左賢王劉豹并為一部,艾上言曰:“戎狄獸心,不以義親,強則侵暴,弱則內附,故周宜有猶之寇,漢祖有平城之圍。
  每匈奴一盛,為前代重患。
  自單于在外,莫能牽制,長(去字之誤)卑誘而致之,使來入侍。
  由是羌夷失統,合散無主。
  以單于在內,萬里順軌。
  今單于之尊日疏,外土之威寢重,則胡虜不可不深備也。
  聞劉豹部有叛胡,可因叛割為二國,以分其勢。
  去卑功顯前朝,而子不繼業,宜加其子顯號,使居雁門,離國弱寇,追錄舊勛,此御邊長計也”。
  又陳:“羌胡與民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
  ”
  鄧艾和曹操一樣,他也看到匈奴的民族凝聚力尚極強固,其原來單于雖被分隔在鄴,但其中大部分王侯猶足以興風作浪,仍需繼續分割其勢,尤需把與漢人雜處的匈奴人設法移居邊外,以斷禍根。
  鄧艾這種逐漸徙出羌胡的主張比后來晉惠帝元康九年(299年)江統發表的著名的《徒戎論》還早了四十八年。
  但這種徙戎主張說起來容易,切實行之就很難。
  如同當時反對徙戎的晉臣所指出:在天災人禍已經攪得各族人民無法安居時,再強行遷徒數量眾多而又對晉朝統治積怨已深的匈奴等族人,恐怕是會招致反抗的。
  就徙戎政策的本身說,也并非怎樣正確和合理的。
  少數民族人民既然已經進入中原農業區,為什么一定要把他們徒走呢?難道少數民族群眾就不能在中原居住嗎?事實上,匈奴內遷后,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轉變,且日益漢化。
  雖然一直到司馬遷撰寫《史記》時,匈奴還是過著“逐水草遷徙、無城郭常處耕田之業”的游牧生活。
  但自呼韓邪單于投漢特別是南匈奴入居塞內后二百余年之間,隨著匈奴逐漸內移,其生產方式也逐步由畜牧向農耕轉變。
  《晉書》卷93《王恂傳》言:
  魏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
  自后小人憚役,多樂為之,貴勢之門,動有百數。
  又太原諸部亦以匈奴胡人為田客,多者數千。
  武帝即位,詔禁募客,恂明峻其防,所部莫敢犯者。
  由上可知,漢末魏晉之際,官僚地主靠租佃土地以剝削無地農民的情況是相當普遍的。
  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為了逃避政府兵役和勞役負擔,寧愿為官僚地主的田客。
  不僅僅人如此,匈奴等少數民族亦莫不然,他們也成為從事農耕的田客,以至太原諸部役使的匈奴田客即有達到數千人者。
  《三國志》卷22《陳群子泰傳》又載:
  泰……正始中,徙游擊將軍,為并州刺史,加振威將軍,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懷柔夷民,甚有威惠。
  京邑貴人多寄寶貨,因泰市奴婢,泰皆掛之于壁,不發其封。
  及征為尚書,悉以還之。
  由上可知,匈奴部眾尚有被賣為奴婢者。